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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新2会员管理端10888副教授及其以下教师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06   阅读: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4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910号)《湘潭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湘大党发〔20121号)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新2会员管理端10888教师岗位晋升工作小组

为保证教师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的实施,学院决定成立新2会员管理端10888教师岗位晋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长:杨  

副组长:陈双喜

 员:王文强   易年余

学院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制定岗位晋升的具体政策、方案及岗位晋升的基本条件,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岗位晋升的各项工作。学院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

(二)教师岗位晋升评审小组

教师岗位晋升评审组,负责全院副教授及其以下岗位申报人选的评审工作。教师岗位晋升评审人数为15人,成员从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中抽取

二、申报范围

凡在职在岗的副教及其以下教师岗位的专任教师,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请所在职称层次岗位的内部等级晋升但须坚持逐级晋升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

副教授、讲师及助教岗位基本申报条件湘潭大学新2会员管理端10888副教授及其以下教师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实施细则

四、工作程序

1.制定晋升工作方案和细则

学院参照《湘潭大学副教授、讲师及助教岗位基本申报条件》(见附件3),根据学校核定的各级岗位聘用指标数,结合我院教师队伍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副教授、讲师及助教岗位晋升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报人事处备案后实施。

2.个人申报

2020129日前,根据《湘潭大学新2会员管理端10888副教授及其以下教师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实施细则》,符合我院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湘潭大学XXX岗位聘用申请审核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须附上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原始材料的复印件)。

3.资格审查和评审

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核定的各级教师岗位聘用指标,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进行评审。

4.公示

评审结束后,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

5.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将由学院统一上报湘潭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

 

新2会员管理端10888

2020124


湘潭大学新2会员管理端10888副教授及其以下教师岗位晋升实施细则.pdf